工作简报
石嘴山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硬措施
自“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石嘴山市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细化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八十条具体措施》,落细落实安全生产硬措施,有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4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5次,制定《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2022年度市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市级党政领导包抓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和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石嘴山市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晰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修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责任。
强化排险除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部门专项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839家次,发现隐患3415项,已整改2936项。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大检查开展以来,共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52家次,责令停产整顿16家、罚款287.99万元,曝光典型案例10个,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四项整治。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自建房92549栋,存在安全隐患2940栋,已消除隐患1720栋。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清理管线占压72处,排查工商业用户隐患601处,整治燃气经营企业隐患124处,查处燃气特种设备和燃气灶具违法行为8起。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生产储存、运输和废物处置环节,整治问题隐患1000余项,立案处罚40起,以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为抓手,持续推进整改48项评估复核反馈问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查找突出问题195项,已整改174项,拟建立制度措施203项,已完成179项,累计建立完善制度成果89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